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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老天祿爆家族內鬨 姊控弟違商標法不起訴

    成都路老天祿。(資料照)

    成都路老天祿。(資料照)

    2018/08/24 13:17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擁有近70年歷史的滷味名店「上海老天祿」爆發家族內鬨,第二代姊弟因而對簿公堂;大姊蔡清華指控,弟弟蔡清國與妻子周映明打著「上海老天祿」第二代名義,另開「祿大食品公司」,還將父親的肖像當成商標,控告弟弟及其妻子涉違商標法等罪嫌;台北地檢署傳喚高齡90多歲的創辦人蔡毓根作證,認定他同意分家,蔡國清也確實是第二代,因而依罪嫌不足,將2人不起訴。

    上海老天祿的創辦人蔡毓根本身是糕點師傅,所以創立初期只賣傳統糕點,直到1970年代,才開始賣滷味,其中又以鴨舌最火紅,爆紅關鍵則來自於大明星林青霞、劉德華。

    蔡清華指控,弟弟蔡清國身為上海老天祿實際負責人,卻放任妻子在外開設祿大食品公司,打著上海老天祿第二代名號搶老店生意,還把創辦人父親的肖像當商標,甚至還偷老店食材,因而控告弟弟夫妻掏空、竊盜及違反商標法。

    對此,蔡清國反駁說,上海老天祿現任負責人是父親,10多年前母親過世,大姊蔡清華從美國回台接管,一度將他趕走,太太擔心沒收入,另開祿大,他沒立場阻止;蔡妻周映明也強調,因為要養育3個小孩,所以公公才同意她開店。

    檢方傳喚高齡90幾歲的創辦人蔡毓根作證,他證稱同意兒子、兒媳出去開業,也同意他們對外宣傳是「上海老天祿」第二代,檢方因而認定兩人並無違反商標法故意,其餘指控也因罪嫌不足,今將蔡國清、周映明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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