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護士撞死人被吊照 求法官撤銷處分被打槍
女護士撞死人被吊銷駕照,女護士以影響生計為由求法官撤銷處分,結果被屏東地院打回票。(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李姓女護士與騎單車的張姓男子發生碰撞,張男傷重不治,李女事後雖與死者家屬和解,但駕照卻被吊銷,李女以沒有代步工具上班,不但影響生計,也無法賺錢支付和解金,請求法官撤銷扣照處分,卻被法官打回票。
李女去年4月間騎機車下班途中與騎單車的張男發生碰撞,張男腦出血嚴重,送醫不治,李女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還被吊銷駕照1年。
李女表示,她已經取得死者家屬原諒,為了償還和解金,她必須更加努力工作,騎機車是她上班唯一的交通工具,一旦被吊銷駕駛,將讓她的生計陷入困境,請求法官撤銷該處分,
法官認為該處分依法有據,李女只被吊銷駕照1年,難以生計為由撤銷原處分,應駁回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