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晶庭內爽咬胞兄欠款51萬 庭外逆向停車遭開單
張淑晶不滿胞兄張振盛欠款51萬元未還,遞狀索賠。(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惡房東」張淑晶不滿胞兄張振盛欠款51萬元未還,遞狀索賠,台北地院上午再度開庭。當事雙方今均現身,張淑晶指出,當初幫忙代墊北市大安區房屋買賣價金、代書費與仲介費等共51萬元,死咬胞兄未還錢;但胞兄立即以「人頭說」反駁,並稱事後不僅匯還,還多匯還7萬元。不過,張女開庭之際,其銀色yaris轎車卻因逆向停在法院外車格,遭巡邏警員開單。
張淑晶稍早提到,欠款費用包含1萬塊的代書費、13萬的仲介費與37萬元買賣價金,但張振盛拒不還錢;輪到張男答辯時則說,當初均已匯款完畢,否認未還錢,且據自己統計,「還多出7萬元」,請求駁回訴訟。
但張淑晶立刻否認答辯,並自稱存款甚豐,不需要張振盛的錢;此外,張女今也庭陳多張書狀,但因混亂又未整理整齊,且未依規定為被告準備一份,當庭遭法官諭知休息時加印後給胞兄。
張女完成列印後重新入庭並交換書狀;審判長庭末諭知全案本月30日上午11時宣判。
先離開的張振盛受訪時強調,她(張淑晶)都是用訴訟來解決,並重申,張女在該筆房地上只是人頭角色,過往也均是自己買房、找張女當人頭;至於較晚離開的張女,則未受訪,但離開時、立刻面臨一張違規逆向停車罰單,最高恐處1200元以下罰鍰。(13:26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