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法官調動名單出爐 93人異動
司法院24日通過93名法官人事案。(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24日召開第7次會議,討論一審法官、庭長、檢察官轉任法官的人事異動案,其中最受注目的是高等法院法官林孟皇調動案,他在上一次的人審會中以一票之差飲恨,未獲留高院,人審會今日同意他的第二志願,即轉任台北地院法官,而他離下來的高院遺缺,則由台北地院法官雷淑雯補上。
今日共通過77名法官調判案及16名檢察官轉法官人事案,另通過核發專業法官證明書及頒發司法獎章議案,名單如下:
(一)調派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林孟皇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雷淑雯,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其調任期間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0期分發報到(110年間)前1日止。
(三)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李英豪、李殷君、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派司法院辦事法官賴武志等3人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俞秀美、張誌洋等2人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陳文通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陳振嘉、蘇昭蓉等2人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陳茂榮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鍾貴堯、游秀雯、吳崇道、高增泓等4人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法官蔡志明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法官曾鴻文、王雅苑等2人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洪挺梧、周俞宏、卓春慧、吳育霖等4人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許蕙蘭、謝瑞龍、陳本良、王淑惠、黃琴媛等5人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顏珮珊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廖家陽為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法官康文毅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林恒祺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法官王福康、黃梅淑等2人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以上通過兼任庭長者,於派令加註:「本屆兼任庭長任期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0期分發報到(110年間)前1日止,得連任1次。」
(四)調派智慧財產法院法官魏玉英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並於派令加註:「本屆兼任庭長任期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0期分發報到(110年間)前1日止,得連任1次。」
調派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劉美香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五)調派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王惠芬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
(六)調派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吳志強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候補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調派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倪霈棻、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趙耘寧等2人以原職調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調派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楊世賢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候補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調派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法官陳賢德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調派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張婷妮、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林維斌、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商啟泰等3人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陳柏宇、涂光慧等2人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調派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陳威帆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調派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候補法官王國耀、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候補法官王廷等2人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試署法官王婉如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
調派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李政達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陳佳妤、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時瑋辰等2人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李欣潔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陳海寧、方鴻愷等2人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楊祐庭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試署法官。
調派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王靜慧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劉奕榔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黃光進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法官林雷安、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法官林秀菊、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廖弼妍等3人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林慧欣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蘇珈漪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官怡臻、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盧伯璋等2人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李佳容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試署法官都韻荃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試署法官。
調派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候補法官王奕華、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黃逸寧等2人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試署法官陳景裕、簡祥紋等2人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試署法官。
調派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蕭筠蓉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試署法官吳俐臻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試署法官。
調派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李可文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試署法官。
調派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曹庭毓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法官。
(七)調派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黃子溎、楊承翰、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陳錦雯等3人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調派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賴淑萍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蔡甄漪、顧仁彧等2人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馮浩庭、游璧庄、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簡方毅、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林常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陳品潔、黃柏嘉等6人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潘韋廷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張毓珊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蔡鴻仁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吳家桐為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
(八)同意授權辦理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57期結業學員分發事宜,各法院分發員額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2人(占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缺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臺灣新北地方法院2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3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4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2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2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2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2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6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人、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人、福建連江地方法院1人,合計37人。
(九)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孫藝娜,候補服務成績經審查及格。
(十)同意發給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吳俊螢稅務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杜慧玲民事智慧財產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林祐宸行政訴訟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張道周、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吳志強等2人刑事原住民族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十一)同意頒給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前法官兼庭長蘇清恭二等司法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