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手騎車被認定危駕罰1萬2 法官:平穩無搖晃判撤單
單手騎車被認定危險駕駛罰1萬2, 法官:平穩無搖晃判撤單。(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林姓男子去年騎車時被民眾拍下單手騎車,影片過程約11秒,他因此被依危險駕駛開罰12000元,吊扣駕照3個月,林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新北地院法官看過檢舉影片後認為,這段影片只有11秒,過程中林男依規定行駛在專用道,速度平穩、無左右搖晃,也無刻意加速或超車等狀況,判決撤單。
本案發生於去年12月7日早上8點40分,林男騎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2段與中山路2段,民眾發現後以影片檢舉,員警檢視違規影片後,認定違規屬實予以舉發,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認為他「危險駕駛」,裁處12000元罰鍰、吊扣駕照3個月。
林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認為檢舉影片並無法看出難以控制車頭;但裁所處認為,林男於錄影全程都是以單手騎車,屬危險駕駛。
但法官認為,這段影片只有11秒,雖林男單手騎車,但他有依依規定行駛於機慢車專用道、與前車保有一定距離,速度平穩,並無左右搖晃情況,也無刻意加速或超車或行車蜿蜒不穩,並不符合重大危險駕駛行為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