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鐘離場免費…男出怪招「半年停194次繳0元」
新北市一名男子利用停車場「5分鐘內離場免收費」規定,在半年內陸續停進3台車卻沒有繳錢。(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停車費很貴,但也不能當成犯罪的理由。新北市一名男子利用停車場「5分鐘內離場免收費」規定,在半年內陸續停進3台車卻沒有繳錢,最後被揭穿,新北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
《蘋果日報》報導,去年5月,該萬姓男子將車停入板橋一處停車場,他下車後就先到出口處刷卡,以符合「5分鐘內離場免收費」,等到要取車時,他跑到入口處刷卡,然後開車離場再度刷卡,又一次的「5分鐘內離場免收費」。業者查帳發現3台車194次停車,都沒繳錢,憤而提告。
報導指出,依月租費率計算,停車場認為萬男欠費約4萬元,雙方和解破局,檢方依詐欺得利罪將萬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