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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警職身分通過車貸 退休後竟不繳錢 檢起訴

警員張瑞麟利用警職身分,取得貸款公司信任通過車貸申請。(記者吳昇儒攝)

警員張瑞麟利用警職身分,取得貸款公司信任通過車貸申請。(記者吳昇儒攝)

2018/07/09 14:10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曾任職於基隆市警察局某警備隊的警員張瑞麟2014年起就因為積欠2百多萬債務,被扣每個月的薪資償還。他卻還利用警職身分,騙取車貸公司人員信任,貸款購賣賓士名車,車一到手,張男就到當鋪典當,得手17萬元。張男退休後,拒不繳費,車貸公司認為受騙,提出詐欺告訴。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定,張男行為已涉犯詐欺罪,將他起訴。

起訴書指出,張男2014年起因積欠251萬元,被債權人們提出告訴,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先後核發執行命令,對張員每月薪資強制執行,明顯已無其他資力貸款購車。2015年竟跑到車貸公司宣稱自己是警察,月薪高達9萬餘元,收入穩定,想貸款75萬元購車。

車貸承辦人誤以為張男有能力支付每個月17475元的貸款費用,迅速撥款,讓他買車,結果張男得手後,將車開到當鋪,典當17萬元,並拿5萬元給趙姓友人,剩下的12萬元被他花用殆盡。

車貸公司遲遲未收到款項,催繳之後,只收到張男友人匯入第一期款項,之後就沒有下文,而張男也在第一期款項入帳後3天退休。車貸公司認為張男不付款且刻意避不見面,是惡意詐欺,怒對他提出詐欺告訴。

張男到案後向檢察官表示,先前拿給趙姓友人的5萬元,是借他的,趙男答應幫他繳交半年的貸款,卻不知道他沒有繳。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張男行為已涉犯詐欺罪,將他起訴。

據悉,張男因為與前妻投資失利,積欠251萬餘元款項,被調往警備隊觀察,後來前妻也離他而去,他在警備隊任職期間,工作表現優良,且債務也未再增加,沒想到退休之前,卻又犯下詐欺案件,讓共事過的同事感到唏噓。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定,張男行為已涉犯詐欺罪,將他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定,張男行為已涉犯詐欺罪,將他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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