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者7月起全面凍結帳戶? 執行署澄清:謠言!
近日網路上流傳一則訊息,指政府7月1日新制上路後,只要有欠政府錢,不管金額多少,銀行帳戶一律會被凍結。行政執行署今澄清,此則訊息是網路謠言,若義務人持有的現金是維持生活所必須,依法不得強制執行,民眾不必過度擔心。(資料照)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近日網路上流傳一則訊息,指政府7月1日新制上路後,只要有欠政府錢,不管金額多少,銀行帳戶一律會被凍結。行政執行署今澄清,此則訊息是網路謠言,若義務人持有的現金是維持生活所必須,依法不得強制執行,民眾不必過度擔心。
謠言全文為:「7月1日開始,凡是有關欠政府的錢,銀行存摺有存款者,不管是區區的幾仟元,欠牌照稅,第三責任險,燃料稅,土地稅,包括種種稅金,政府不管你是老人津貼也是一律,被法務部下今(令)凍結無法領取,趕快通知,親朋好友,存摺有錢趕緊去提領出來,否則欲哭無淚。」
行政執行署表示,民眾欠繳稅款、健保、勞保、罰鍰、規費等,須先由稅捐、健保、勞保等各主管機關製作繳款書、裁處書,合法送達通知義務人限期履行,若義務人經催繳仍未繳清,案件才會移送各分署接續辦理。
各分署受理後,執行官也會以「促請」繳款為基本原則,先以傳繳通知書請義務人限期繳納,對於弱勢、經濟困難或遭逢變故的義務人,只要有繳納意願,都可與執行官商量分期付款(1個月為1期,最長可達72期),若有需要,各分署也會與地方政府及公益團體合作,協助轉介就業輔導、社福機構,幫助民眾度過難關。
就算全案最後仍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只要扣押到的存款、保險給付或債權,義務人能舉證是依法領取的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或是維持義務人及共同生活親屬生活必須,依法不得強制執行,各分署一定會撤銷扣押,維護義務人最低生存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