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張淑晶起訴後仍爭議不斷 法官曾這樣告誡她

惡房東張淑晶涉嫌與男性友人黃鐸坑殺房客。(資料照)

惡房東張淑晶涉嫌與男性友人黃鐸坑殺房客。(資料照)

2018/07/03 16:27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張淑晶涉嫌與男性友人黃鐸坑殺房客,檢方於2015年將2人起訴後,其實根本沒有「隱退」,反而不斷有民眾爆料她換名、「重出江湖」,繼續經營出租生意,引起爭議,法官曾在開庭時告誡她:「妳走在法律邊緣地帶,讓自己陷入不利地位!」

檢方起訴後,張淑晶原本在租屋市場銷聲匿跡一陣子,2016年間,隨即有民眾爆料張淑晶重出江湖,以假名「朱嵐」等名字在新北市中和區出租套房;連曾獲仁川亞運女子跆拳道銅牌的國手孫譓檸,也出面控訴張淑晶詐欺。

張淑晶在審理時間因不斷被爆料而上媒體版面,引起民眾不滿,也因此,檢方曾在開庭時,斥責她另起爐灶,請法官審酌庭後態度;張女也不甘示弱,透過律師反批檢方草率起訴,法官告誡:「妳走在法律邊緣地帶,讓自己陷入不利地位!」

不僅如此,在審理期間,張淑晶還是不斷有其他刑民事糾紛,如她與黃鐸向范姓女子租屋後,卻把房子大改造成多間套房及雅房出租被告,一審法院判黃鐸需賠償233萬餘元。

她另外還與施姓等房客產生糾紛,把房子出租收下押金與租金後,以漏水維修為由,僅提供另間房間供放行李,房客要求解約還錢,提告並訴諸媒體,法官判張女須吐錢,張女竟以房客找媒體入屋採訪,提告要房客賠償「媒體採訪費」等10萬元被判敗訴。

此外,據調查,張淑晶被告的案件已減少許多,目前新北檢轄區內僅有1件告訴案件。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