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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糾紛嗆「你又打不贏我」 男子被告妨害名譽

停車糾紛嗆「你又打不贏我」,郭姓男子被告妨害名譽,全案不起訴。(記者林敬倫攝)

停車糾紛嗆「你又打不贏我」,郭姓男子被告妨害名譽,全案不起訴。(記者林敬倫攝)

2018/06/30 10:03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姓郭姓男子在停車場停車時,擋在游姓男子的車輛之前,游男打電話請郭移車,並質問「車可以這樣停?」郭未予理會,游又質問「你要打架嗎?」郭遂回了一句「你又打不贏我」,游因此憤而怒控郭妨害名譽,但檢方認為,「你又打不贏我」不足以貶損告訴人的人格與社會地位,全案不起訴。

不起訴書指出,36歲羅東鎮郭姓男子,今年4月10日下午,將車停在羅東鎮中山路的停車場,但因為擋在游姓男子車輛之前,游尋郭的車輛擋風玻璃上電話,要求郭前來移車。

郭到場後,游質問「車可以這樣停?」,郭未予理會,游又質問「你要打架嗎?」郭遂回了一句「你又打不贏我」,游因此憤而向郭提告。

於偵查中,郭坦承確實因告訴人質問他「你要打架嗎?」他才會回「你又打不贏我」,但他辯稱,這跟妨害名譽沒有關聯,只是單純的一句「你又打不贏我」。

檢察官認為,「你又打不贏我」雖屬於輕蔑、不屑之意,但從一般社會觀念加以判斷,難以對告訴人的社會地位及人格達到貶損評價的程度,並不構成公然侮辱罪嫌,全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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