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版無間道?他臥底打工「側錄信用卡」 遭重判3年
湯男受侯男指示臥底加油站,側錄客人信用卡資料,還拉攏同事黃男把風,3人均遭士林地院判刑。(記者黃捷攝)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湯姓男子「臥底」在加油站,偷偷側錄客人的信用卡資料,再以每筆1000元的價碼,透過侯姓男子賣給偽卡集團,被黃姓同事發現,竟還拉攏他把風,承諾分紅,但不到半個月就被主管抓包,士林地院日前依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判湯3年、侯3年6月、黃1年10月徒刑。
判決指出,湯男原本是裝潢工人,侯男2016年間見他缺錢花用,慫恿加入偽卡集團,指派他到加油站應徵打工,負責側錄客人的信用卡資料,每筆可賺500至1000元不等,若集團盜刷成功還可分紅。
湯男後來臥底在新北市淡水區一間加油站,側錄客人信用卡時被黃男發現,湯男只好拉攏黃男,向對方說,若不告狀並幫忙把風,每筆會分他300至500元,黃男答應後,就在湯男側錄時,以身體阻擋監視器掩護。
偽卡集團盜刷遭側錄的信用卡,購買花蓮某藝品店的商品共14萬,但只成功盜刷2次,第3次就被銀行查覺有異鎖卡。警方獲報後循線逮獲湯、黃,並在黃男的機車車廂起獲側錄器,隨後再透過監視器,抓到經常至湯男住處拷貝側錄器資料的侯男。
士林地院審理發現,侯男確實有將酬勞轉帳給湯男,依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判湯男3年徒刑、侯男3年6月徒刑,而湯男並未把錢分給黃男,黃男因沒有得利,遭判1年10月徒刑較輕,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