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奪9命李國輝死刑 罹難孝警王志偉母親泛涙:可以接受
對於新北地院判處李國輝死刑,王志偉的母親今晚受訪表示,「可以接受」。(資料照,記者彭健禮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對於新北地院判處李國輝死刑,命喪火劫的9人之一、台北市警員王志偉的母親今晚受訪時表示,「我可以接受」,但她也強調,即便如此,也喚不回志偉的生命。王母說著的同時,眼眶也泛起淚水,表示「至今還難以接受志偉離開的事實!」讓人鼻酸。
「志偉的手機還保留在身邊」
「事發不過半年多,但卻感覺過了好久,真的難熬!」王母說,過去志偉在世時,每個月不是她上台北去,就是志偉回苗栗家,一個一個月地過,相對快多了。
王母說,她至今還是難以接受志偉離開的事實,所以她把志偉的手機保留在身邊,包括志偉的臉書,也並未關閉,好讓她想念志偉時,能夠透過志偉手機裡頭與家人的LINE對話,及手機、臉書上的照片來慰藉。
對於李國輝於一審被判死刑,王母表示,「我可以接受」,畢竟是9條人命,但也說即便如此,也喚不回志偉的生命。
「不想出一次庭心又痛一次」
王母同時也對「小燈泡」雙親在法庭上,所經歷的心情起伏及獲得的判決,感到同情。她說,所以在過去法院審理期間,她都交由律師出庭,因為「不想每出一次庭,心又再痛一次!」
王母說,現在家裡一切都安好,她也感謝一路以來,志偉的朋友、同事持續不間斷地給予加油打氣,也感謝大家的關心,她目前要做的,就是希望早點從悲傷中走出來。
李國輝於去年11月22日晚間在新北市中和區一棟公寓縱火,釀成9死,其中一名罹難者為時任台北市信義警分局警員王志偉,他是苗栗縣子弟。
享年42歲的王志偉老家在苗栗市,警專12期、84年畢業,曾在新北市警局服務過,93年轉到北市警局信義分局服務至今,先後待過吳興街派出所、福德街派出所,102年二度回到吳興街派出所。
王志偉從警以來盡忠職守,且侍親至孝,節儉孝順的他,每個月的薪水,除基本的生活開銷,其餘都寄回苗栗老家貼補家用,碰上火劫,家人與同事均感不捨與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