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男子承租娃娃機台 放了這個被法辦
李男在娃娃機台擺放骰子,顧客依骰出點數,集點換娃娃,新北市經發局稽查時認為李男機台為賭博性電玩,卻未領有營業級別證,移送法辦。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全民瘋夾娃娃機,40歲李姓男子相中此商機,租用娃娃機台,為凸顯自身娃娃機台特色,李男在機台擺放骰子,顧客依骰出點數,集點換娃娃,新北市經發局稽查時認為李男機台為賭博性電玩,卻未領有營業級別證,移送法辦,李男認罪,考量其為初犯,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賭博罪嫌予李男緩起訴處分,條件是得上15小時法治教育。
今年3月7日,李男在新北市永和區承租一台娃娃機台,為做出市場區隔,他在娃娃機內放了4顆裝著骰子的透明塑膠盒,民眾投入10元後,可抓取骰子,依夾起骰子骰出點數集點兌換海賊王玩偶,同月9日,經發局前往稽查,認為該機台屬賭博電玩,卻未領有營業級別證,將李男送辦。
庭訊時,李男供稱,娃娃機台市場競爭激烈,為了吸引顧客,才設定此種遊戲模式,不知觸法,檢方認為,李男的機台設定與單純的娃娃機台性質不同,可兌換禮物價值高低與抓取技術無關,發現該保證取物要1500元,超過玩偶價值許多,認定該機台屬賭博電玩,但考量李男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因此予以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