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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主「雞腿哥」嗆館長 大逆轉判免賠

17直播主「雞腿哥」在LINE群組上嗆「館長」陳之漢(見圖),陳不滿怒告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判周須賠償5萬元,高等法院今判決大逆轉免賠。(翻攝自臉書)

17直播主「雞腿哥」在LINE群組上嗆「館長」陳之漢(見圖),陳不滿怒告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判周須賠償5萬元,高等法院今判決大逆轉免賠。(翻攝自臉書)

2018/05/30 12:2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17直播主「雞腿哥」周金銘,在LINE群組上嗆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創辦人並擔任「館長」的陳之漢「沈迷於網民的崇拜造神」,陳不滿怒告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判周須賠償5萬元;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判決大逆轉免賠,認為綽號「館長」的陳之漢為網路名人,是公眾人物,應有較大程度容忍、接受公眾檢視,全案確定。

高院判決指出,雙方因周金銘在「17直播社群平台」上發表的言論起爭執,周男後來在群組與他人對談時針對館長發表「狂妄自大」等言論,而館長在社群平台發表眾多言論,風格鮮明,具有高知名度,為網路名人,他發表的言論也常為媒體報導,屬公眾人物,且館長較容易經由媒體、社群平台發表意見,甚至賺取利益,理應負有較大程度的容忍,接受公眾檢視。

法官認為,周男是針對雙方之前的紛爭,抒發個人主觀意見,應屬可受公評之事,措辭稍嫌刻薄、誇大,但尚非以偏激不堪的言詞謾罵,仍屬受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圍,因此今改判免賠確定。

此案源於前年間,綽號雞腿哥的周金銘先在17直播上,面對網友提問「你怎麼不去館長那當教練?」答稱「我不知道為什麼要去那邊當教練,我是他師伯,他X的,我要被他大小聲喔...還要被他幹譙喔?」等話。

周男還嗆說「每天拿起來那根什麼奧林比亞桿,每天抱著那根桿子在那邊舔,你他媽的就會變阿諾史瓦辛格是不是...我家那一根推桿可以承載200公斤,800塊,我他X握超過15年了,也沒看它斷過啊...不要輕信噱頭...」、「蘆洲館的館長叫李冠諭是我的徒弟,這都可以查證的,那不是陳之漢教的!」

「館長」陳之漢不滿,認為雞腿哥以「他X的」辱罵他,還自稱是他「師伯」,貶損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專業及設備品質,罵他為譁眾取寵、自高自大、目中無人,求償100萬。一審判周須賠償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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