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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起飛滑行中... 無聊女報案有炸彈遭起訴

2018/05/29 14:05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今年2月2日晚上6點多,台北市警方接獲報案電話,指稱新加坡航空第879次班機,被放置爆裂物,警方後來查出該通報案電話竟是惡作劇,循線約談涉利用公共電話惡作劇的柯姓女子到案;台北地檢署認為柯女此舉已涉犯民用航空法第105條之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之不實訊息罪,今將她起訴。

檢警調查,今年2月2日傍晚6時01分,1架台北飛新加坡的班機起飛後,台北市警局110報案中心及北市大安警分局,陸續接獲1名女子的報案電話,指稱新航879剛起飛的班機上有爆裂物。

警方獲報後立即轉報航警局勤務指揮中心,並通報當時已在滑行中準備起飛的班機,最後警方研判是惡作劇電話,班機繼續起飛,並於當晚10時33分,平安降落於新加坡樟宜機場。

檢警調閱報案通聯紀錄及路口監視器畫面,循線找到涉撥打惡作劇報案電話的柯女到案,認定柯女此舉已違反民用航空法,因此將她起訴。

依民用航空法第105條規定,涉向公務員、民用航空事業或活動團體之人員誣告犯危害飛航安全或設施,或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之不實訊息者,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生飛航安全危險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致航空器毀損或人員傷亡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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