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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錢花竟持刀搶加油站 惡男判關8年

周男持刀強搶5萬元(記者吳昇儒翻攝)

周男持刀強搶5萬元(記者吳昇儒翻攝)

2018/04/02 14:35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37歲男子周志遠因缺錢花用,去年11月26日清晨手持尖刀跑到基隆市東明路上一家加油站搶劫,得手5萬元後,跑去吃飯飲酒。警方調閱監視器認出周男身分,策動他投案,並派員埋伏在周家附近,24小時內將周男逮捕到案。基隆地方法院認為,周男已觸犯強盜罪,而且是累犯,判處周男有期徒刑8年。

檢警調查,周男有傷害、家暴等多項前科,是轄區內的治安人口,因為喜愛喝酒,但身上卻沒有現金,心生歹念,跑到住處附近的加油站,伺機下手;案發當時碰巧加油島上只剩一名員工,他便拿出尖刀搶走收銀台內5萬元,得手之後,立刻跑到基隆市區的卡拉OK店消費,喝到27日清晨才回家。

警方案發後成立專案小組,認出周男身分後,即刻請家屬、親友與聯繫,但是周男都沒有回應,只跟家人說在外面喝酒、唱歌。

警方認為,酒後的周男應該會返家休息,便派遣當地派出所警員,徹夜埋伏守候,果然在凌晨3點多發現周男的身影,見他準備走進屋內時,一擁而上,將他逮捕歸案,並在他身上起出未花完的2萬7千多元贓款、犯案用的尖刀等證物。

周男向檢警承認犯行,也表示得手的5萬元現金,都花在唱歌、喝酒上面,被查扣的現金就是剩下來的。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周男有多項前科,服牢役後仍不知悔改,這次已經是累犯,重判他有期徒刑8年,並沒收不法所得,如無法沒收,將追徵其價額。

被搶的加油站(記者吳昇儒攝)

被搶的加油站(記者吳昇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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