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北韓無煙煤案續偵辦 北檢撤銷羈押前法官兒子
![律岡聯合企業公司負責人江衡(左)。(資料照) 律岡聯合企業公司負責人江衡(左)。(資料照)](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18/03/29/phpZHLXut.jpg)
律岡聯合企業公司負責人江衡(左)。(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前高等法院法官江國華與兒子江衡,被控透過家族企業兩度與北韓交易無煙煤轉賣,今年1月28日,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資恐防制法、偽造文書等罪,將江衡聲押禁見獲准,江國華則以100萬元交保;因江衡2個月羈押期限已屆滿,北檢並未聲請延押,對此,北檢表示,江衡於羈押期間,檢方已密集訊問證人及將搜索所扣得的行動裝置進行鑑識還原,認定被告已無羈押原因,因而向法院聲請撤銷羈押。
據悉,檢察官昨已開出釋票,江衡已自台北看守所離開。
檢調調查,去年8至9月間,江國華父子無視聯合國安理會對北韓制裁的禁令,涉嫌透過中國人士所租用的2搜貨輪,從北韓南浦港載送4萬多噸、價值約200多萬美金的無煙煤,至越南錦普港外海卸貨轉賣。
北院羈押庭裁定指出,江衡為律岡公司負責人,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北韓為禁運國家、禁止自北韓輸出煤礦後,我國也依資恐防制法公告將北韓列為制裁名單,江衡與共犯明知如此,卻在去年8、9月間仍向北韓國營公司購買煤礦,並以偽造的俄羅斯產地證明,與不實的「INVOICE」發票等押匯文件,向華南銀行申請開立信用狀。
已到案的江衡下屬證稱,江衡不僅是律岡的名義負責人,且都有參與、指示公司業務,知道運輸的是北韓媒礦,還要求下屬要一再提醒船東要小心,可見江衡明知此情,仍向北韓進口高品質無煙煤,使北韓國營公司獲有相當的經濟利益,等於間接經濟資助北韓。
江衡下屬另指稱,今年1月,江衡發現帳戶被凍結後,即指示下屬刪除與「凱翔輪」有關的電子郵件和電腦檔案;北院因而認定江衡有滅證事實,且同案共犯也曾打電話通知江衡「調查局來要把東西弄掉」,有監聽譯文為證,因而裁定江衡羈押禁見。
據悉,江衡庭訊時把責任全推給江國華,辯稱是聽從父親江國華指示行事,不知道交易對象為北韓,也沒有偽造俄羅斯等煤炭產地證明書。至於江國華的供述,他對於家族企業與北韓交易、偽造煤炭產地證明等情事,也否認知情。
今年1月底,檢調兵分7路搜索由江衡掛名負責人的律岡聯合企業、江國華擔任負責人的黑航律控投資控股等多家關係企業,約談江國華父子等8人;除江衡遭聲押禁見外,該公司旗下2名職員各以10萬元交保,稱病住院的江國華,後來在病床上接受檢方偵訊,訊後被諭令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