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友人偷「鯉魚旗」害他賠500元 還被當成賊
友人偷「鯉魚旗」、他賠500元,男子被誤認賊,桃檢予以不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38歲張姓男子去年5月23日凌晨,騎車載38歲蔡姓友人到桃園市平鎮區某超商,蔡男突然「剪」走關東煮旁的鯉魚旗,害得張男連帶被當成竊賊送辦,張男喊冤說,他只是去超商詢問水壺遺失的事,不知蔡男偷剪鯉魚旗,事後他還自掏腰包賠了500元,蔡男也作證行竊時張男不知情,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予以張男不起訴,蔡男則被依竊盜起訴。
張男說,他因水壺不慎遺落在超商,才會搭載蔡男一起前往詢問,蔡男行竊時他在櫃台,當天並留有電話給店長,希望水壺找到時可聯繫,後來他得知蔡男行竊,自己也被誤會是共犯,他還跑回超商寫了自白書「友人小蔡以類似工具之物取走屬於店家的鯉魚旗,事後經店家告知此物之金額,及監視錄影中友人小蔡確實有此動作,雖本人不知情也未參與此事,但深感抱歉,今前來希望能賠償獲取店家原諒,並賠償500元。
蔡男也證稱,他在超商內閒晃時臨時起意拿走鯉魚旗,張男曾轉頭過來看但真的不知情;檢方偵結予以張男不起訴,蔡男則被依竊盜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