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人疑攜帶4件象牙雕刻入境 遭查扣送鑑定
台灣籍楊姓男子下午從日本大阪搭機入境桃園機場時,遭關務署台北關關員在他行李內查獲4件疑似象牙雕刻藝品,該批疑似象牙雕刻藝品已經送屏東科大鑑定中,若確定為象牙製藝品,楊男將被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桃園地檢署。(記者朱沛雄攝)
〔記者朱沛雄/桃園機場報導〕台灣籍楊姓男子下午從日本大阪搭機入境桃園機場時,遭關務署台北關關員在他行李內查獲4件疑似象牙雕刻藝品,楊男表示純粹是欣賞工藝品雕工精細而購買,並不知那是用象牙所雕刻,海關人員訊問後除了將4件疑似象牙製藝品全數暫扣後處,並送屏東科大鑑定。
台北關表示,本國籍楊姓旅客下午13時許,自大阪搭乘華航CI-159班機入境桃園機場時,被台北關稽查組人員攔檢查獲其手提及托運行李內夾藏4件疑似象牙雕刻品,總淨重4.9公斤。
楊姓男子表示,自己從事茶藝品生意,在日本選購茶壺時,看見這4樣雕刻品雕工精緻漂亮,連同茶壺共花18萬日幣(約4萬9400元新台幣)買下,以前沒有見過類似的工藝品,不知道是用象牙雕刻的藝品。
台北關表示,由於象牙屬於第一級保育類的野生動物產製品,該批疑似象牙雕刻藝品已經送屏東科大鑑定中,若確定為象牙製藝品,楊男將被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桃園地檢署。
台北關指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第1項規定,野生動物之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產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如有違反者,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條規定,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出國旅遊如購買野生動物產製品,須查明是否屬保育類產製品,入境時應主動向海關申報,以免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