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鈺涉毆警堅持不認罪 檢求刑8月不得緩刑
檢方認為證據明確,但李婉鈺犯案後堅持不認罪,求刑8月並建請法院不得判緩刑。(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去年11月29日凌晨因心情不好到張碩文家找他聊天,期間狂按門鈴,和鄰居起衝突,後來甚至動手打到場的員警,台北地檢署根據監視器認定李婉鈺毆打員警,今天依妨害公務、強制未遂罪起訴,檢方認為證據明確,但李婉鈺犯案後堅持不認罪,求刑8月並建請法院不得判緩刑。
李婉鈺去年11月29日凌晨狂按張家門鈴,和隔壁鄰居起了衝突,對方直接報警,大安分局員警到場後,李婉鈺也動手和員警有拉扯,過程全被拍下。李婉鈺到庭說明時強調,員警執勤時嚼口香糖且態度不佳,用手揮擊她的身體,她因疼痛與警口角及拉扯,並秀出手部及腿部瘀青,指控員警也踹她。
《蘋果日報》報導,警方調閱張家門口監視器、鄰居手機、警員密錄器等畫面,認為人證、物證都相當明確,認定李婉鈺狂按門鈴騷擾人安寧,涉強制罪,毆打員警涉妨害公務罪,求刑8月並建請法院不得判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