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投資公司賠錢 脅迫介紹人簽本票賠償
2018/03/08 11:21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施姓男子及親友103年間投資「馬勝外匯金融集團」約10萬美元,一年後馬勝出事,總裁被依違反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起訴及審判,讓他血本無歸,施男夥同友人邀出介紹人羅男,威嚇「我姊是天道盟、希望你們認帳賠出來」、「沒有死就來找你,頂多被關而已」,以人多勢眾威嚇羅男簽本票面額新台幣251萬,賠償其損失,台中地院依妨害自由判施男等2至4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施男在103年6月經羅男介紹,自行也邀親友陸續投資「馬勝外匯金融集團」約10萬美元,104年5月新北地檢署展開偵查,查出「馬勝集團」吸金近140億元,依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詐欺等罪嫌,起訴馬勝台灣區總裁張金素等13人。
施男不甘這10萬美金損失,104年10月8日邀羅男到耕讀園餐廳會談,施男找陳姓女友、親友唐男、賴男、羅姓及劉男(另行審結)等人助陣,雙方就投資失利要求羅男負責賠償,但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施男等人心生不滿,施男說「我姊是天道盟的、我姊希望你們認帳、把錢拿出來」。
唐男又對羅恫稱「今天一定要給個交代、不然不能走」;劉男也恫稱「我把你掐一掐,你沒死就繼續來找你,我頂多被關而已」、「你去派出所你會先死」等等,繼續以人多勢眾來威逼羅男,強迫羅簽下5張面額共251萬本票。
此案拖到105年元月羅才報警處理,警方同年4月才通知施男到案,經施男同意拿出這5張本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