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蒂、毛髮成鐵證!男2度潛工寮行竊 判1年5月定讞
楊男侵入兩處工寮,涉嫌竊取農藥、砂輪機等物,因現場留有煙蒂、生物跡證,被高雄高分院判刑定讞。(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楊姓男子潛入兩處工寮,涉嫌竊取240罐農藥等物,經警方在現場採集煙蒂、生物跡證送化驗,經比對DNA-STR與楊相符,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處1年5月定讞。
判決書指出,2021年12月12日7點30分,被告楊男前往屏東縣枋寮鄉金榮段工寮,涉嫌毀壞鐵窗及窗戶後潛入,竊取賽洛寧等農藥11箱共240罐,被清晨巡查的林姓女老闆發現後報警。
枋寮分局辦案人員抵達現場蒐證,在工寮前方水泥地,拾獲煙蒂經送刑事局化驗,比對DNA-STR型與楊相符,依竊盜罪嫌送辦。
此外,隔年1月1日清晨6點半,楊嫌又在枋寮鄉隆安段芒果園工寮,涉嫌持鐵撬進入,竊取手持砂輪機後離去。警方接獲陳姓被害人報案到場調查,在鐵撬上發現毛髮等生物跡證送驗,鑑定結果與楊DNA-STR型別比對相符。
屏東地院認定楊觸犯兩個竊盜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月和9月,併執行1年5月,他不服上訴,被高雄高分院駁回,將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