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遊說少女「去摩鐵讓人玩可賺錢」 淫媒、嫖客都被訴

南投一名未成年少女遭人仲介賣淫,南投地檢署起訴仲介賣淫的婦人與買春男子。(記者劉濱銓攝)

南投一名未成年少女遭人仲介賣淫,南投地檢署起訴仲介賣淫的婦人與買春男子。(記者劉濱銓攝)

2018/02/09 14:17

〔記者劉濱銓/南投報導〕南投1名婦人去年以「要不要去汽車旅館讓人家玩,然後有錢賺」等語,向未成年少女遊說賣淫,待少女同意後,再與買春林男前往汽車旅館從事性交易,事後少女父親得知氣得報警,南投地檢署今起訴林男與仲介賣淫的婦人。

檢察官在起訴書指出,婦人在遊說少女賣淫後,便與林男約定以1萬2000元代價,與少女進行全套性交易,林男在徵得同意後,脫去少女內褲,以舌舔、陰莖摩擦、跳蛋按摩少女私處,並以手指插入陰道完成性交易,完事後婦人得手7000元。

檢方調查,事後少女偕父提告,並指控林男不顧當時她說「不要」,仍執意性交易,惟經醫院驗傷少女並無明顯外傷,難認定林男係為強制性交,至於婦人媒介未成年少女賣淫的不法所得7000元,則全數沒收,並與林男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