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辦不完怎麼辦?少校乾脆刻長官章遭降二級懲戒
行政院海巡署(記者項程鎮翻攝自網路)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海巡署後勤處郭姓少校科員剛調新職,因對業務不熟悉,導致經辦公文遲延,他乾脆私刻處長等長官的職名章,蓋在公文上交差,遭政風人員發現後,移送法辦,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為他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的誠實原則,依公務員懲戒法將他降兩級改敘。
公懲會指出,郭姓少校去年6月1日調任後勤處補保科擔任科員,負責辦理服裝、運補業務,還代理部分醫療業務,因郭對業務不熟悉,延誤簽辦公文,他乾脆私刻處長、副處長和科長的職名章,蓋在遲延公文上,事後良心不安,且因工作壓力經常半夜睡覺時驚醒,還到醫院就診。
公懲會認為,郭男私刻長官印章,已損害公文的正確性,同時觸犯行政和刑事責任,行政責任部分,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和公務員懲戒法,考量他承認錯誤,因此予以降兩級改敘,刑事責任部分,台北地檢署已予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