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家畜所前所長等3人 涉貪遭公懲會撤職
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前所長彭泰康等3名員工,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撤職。圖為家畜所外觀。(記者蔡孟尚攝)
〔記者蔡孟尚/竹縣報導〕新竹縣政府人事處長陳家士今天在縣務會報中說,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針對家畜疾病防治所前所長彭泰康、課長朱欣怡、獸醫師林修文涉貪案議決3人撤職,縣府昨天已收到議決書。
陳家士轉述懲戒議決書內容說,彭泰康遭撤職、停任2年,朱欣怡和林修文遭撤職、停任1年;3人原本分別在農業處和家畜所任職,昨天收到議決書後,配合懲戒作業離開現職,今天就沒來上班了。
新竹地方法院2015年11月針對此案做出的判決表示,擔任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所長彭泰康被控,指示課長、技士、獸醫師,找來人頭充當雇工詐領酬勞,其中27萬餘元作為私人或宴客使用,彭也與廠商勾結以不實發票核銷購買智慧型手機等3C產品;彭泰康因此被地院依貪污罪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4年,犯罪所得5萬餘元追繳。
彭泰康等3人上訴後,高等法院將他們分別判處4年、1年9月徒刑與免刑,3人持續上訴到最高法院,全案目前尚未定讞。
這個貪污案之所以會曝光,是因為當時家畜所的技士戴立紳向政風室自首並提出檢舉,雖然戴立紳獲判免刑,但因免刑屬「有罪判決」,縣府仍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將在前年將他免職,他對此相當不滿,四處陳情抗議爭取自己的公道,日前還到司法院聲請大法官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