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他被同一個騙徒騙兩次 帳戶還被列警示戶凍結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真慘!前科累累的南投縣黃姓男子,向胡姓男子騙數萬元,他謊稱要償還詐款,取得胡男的郵局帳戶後,又向賣金飾的邱姓女子,謊稱要匯款買金飾,取得邱女的帳戶,卻於2016年5月與6月,在臉書刊登販售機器設備的假訊息,誘騙4名買家共匯款7萬6000元到胡男與黃女帳戶,害得兩人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凍結,還得跑警察局與地檢署蒙受冤屈,最慘的是胡男,被黃男騙了2次,台中高分院認為黃男惡行不僅讓4名買家受害,也讓2名無辜的人,受國家偵查的危害,依加重詐欺罪判處徒刑2年。
判決書指出,黃男有10多項詐欺與偽造文書罪前科,連自己的表妹都騙,他曾向胡男諞得數萬元,2016年5月間,他先後謊稱要用匯款方式償還詐款,以及用匯款方式買金飾,向胡男與經營金飾買賣的邱女取得帳戶,同年5至6月,他用假名字在臉書上,刊登販售二手汽車維修機器、冷媒回收機、汽車清洗機與發動機資訊,誘騙4名賣家匯錢到黃男指定的帳戶。
其中,3名買家匯款5萬1000元到邱女帳戶,邱女再用快遞把同價值的金飾寄給黃男,另1名買家匯款2萬5000元到胡男帳戶,胡男誤認這就是黃男償還給他的部分詐款,不料,4名買家匯款後遲遲不見機器,也聯繫不到黃男,遂向警方報案。
警方將胡男與邱女的帳戶列為警示帳戶,凍結提款,並將黃男依加重詐欺罪法辦,胡男與邱女則依幫助詐欺取財罪法辦,胡男與黃女先後耗費心力跑警察局與地檢署,才獲得檢方的不起訴,其中,最慘的是胡男,他被黃男騙2次,還得向檢察官提出他與黃男對話的紀錄,才獲得檢方採信而不起訴。
南投地院一審依加重詐欺罪判處徒刑2年,黃男認為量刑太重而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4名買家損失共7萬6000元,黃男尚未把錢償還買家,又害得無辜的胡男與黃女蒙受冤屈,帳戶受到警示的損害,還承受偵查機關調查的危害,判處2年徒刑並無過重,維持原審判決,詐欺所得7萬6000元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