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說違建比「3」暗示要30萬? 廖正良喊冤:比的是OK
廖正良(左)庭後喊冤稱沒收錢,隨即快步離去。(記者黃捷攝)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廖正良2015年間涉嫌收賄30萬,替汐止區一棟數百坪大的鐵皮違建關說,讓折除大隊遲遲不敢拆除,遭檢方依貪污罪起訴。士林地院今開庭,廖喊冤說當時沒有比「3」手勢暗示要錢,有可能是比「OK」,卻讓對方誤會了,強調自己沒有收賄。
檢方起訴指出,廖姓業者的違建物主要當作回收廢鐵倉庫,民眾檢舉因此被拆除大隊列為優先拆除。業者2015年3月透過張姓友人找上廖正良,服務處遂傳真「新北市議員廖正良敬託」公文給拆除大隊請託,拆除大隊因而不敢動工。
因民眾持續檢舉,拆除大隊同年10月間再次排拆,業者隨同張男到廖的服務處拜託,廖比出「3」的手勢,暗示代價30萬,事後親自打電話、傳簡訊給拆除大隊副隊長關心,拆除大隊後來沒有出現,業者遂將30萬現金送至服務處。
士林地院今開庭,針對檢方起訴書詢問意見,廖一開始就極立否認:「我不是公務員!」表示他沒有公保、沒有退休金,且4年選舉一次,不同於公務員,法官當場傻眼,律師趕緊解釋:「廖的意思是,他是廣義公務員,但在本案中沒有執行公務員勤務。」廖才表示:「同律師意見。」
廖表示,他本來不認識業者,印象中張男有帶他來過服務處,樣子很緊張、很可憐,頻頻表示花了很多錢,希望他幫忙處理,但他都只回應「盡量試試看」,沒有允諾「一定不會拆」,也從未比手勢要求30萬,更沒有收過錢。
張男則稱,業者以20萬酬勞請他代找包商整地,由他監工,他事後才知道該地不能建屋,他約20年前在汐止當警察時認識廖,業者才會請他幫忙拜託,事成之後業者也將30萬放在茶葉袋送交服務處。
法官詢問張男:「廖到底有沒有比手勢要錢?」張男說,廖確實有伸出中指、無名指及小指比「3」的手勢,法官追問:「那代表什麼?」張想了想,笑著說:「與業者事後討論,認為就是那個意思...」法官再問:「到底什麼意思?」張才說:「應該就是30萬吧!」廖聽了趕緊喊冤:「我沒有要錢,就算有比手勢,也可能是說『OK』啊,30萬是他們自己猜的...」
庭訊結束後,法官原預訂下次開庭為3月9日,廖表示年後民代非常忙錄,新北市議會又排定當月11日赴俄羅斯訪查半個月,希望能改期,法官最後要求廖2週內提出證明,並改訂3月30開庭。
廖庭後受訪表示,他沒有收錢,覺得很委屈,「30萬都是他們自己猜的」,但記者追問收下的30萬現在在哪?廖在律師制止下沒有回答,快步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