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戀分手不成勒死女老師 名棒球教練之子判無期
陳威成兒子陳明峰被判無期徒刑。(記者楊政郡翻攝自網路)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灣體大學生陳明峰(名棒球選手、教練陳威成之子),長期接受該校心理輔導鄭姓老師(單身、42歲)的關懷及經濟支援,日久生情而交往,但年齡產生差距,陳生談分手不成,竟私下另結新歡,再次談判之際持球棒重擊鄭女頭部、雙手勒頸數分鐘,及塑膠袋套頭至窒息死亡,棄屍南投縣仁愛鄉路旁,今天台中地院依殺人、棄屍、竊盜及詐欺等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書指出,陳生102年因競選學生幹部失利,出現情緒異常波動及困擾,有憂鬱症就診紀錄,該校安排由心輔老師鄭女進行輔導,輔導後恢復正常,因而得知陳生報考研究所,家人不支持且無經濟來源,105年初開始支援陳生學費,還代付房租及生活其他開銷,兩人因關懷而生愛,進而交往。
可是年齡還是產生差距,鄭女有意,但陳生無情,105年10月陳生私下結交與他年齡相近的年輕女友,與鄭女談分手,但隨即面臨債務壓力,萌生殺人銷債,可銷「錢債」也銷「感情債」的歹念。
106年2月陳生假意邀鄭女花東之旅,同月6日上午到鄭女衛道街租屋處,原意是整理衣物準備出發,但再次提到分手,兩人又起口角爭執,陳生竟以球棒重擊鄭女頭部,鄭女倒地,陳生抓住其衣領,再以球棒重擊鄭女頭部2下,雙手勒緊頸部數分鐘,發現還有心跳,再以塑膠袋套頭至窒息死亡,然後拿走鄭女皮包內7400元,外出租車,7日凌晨回鄭女租屋處,將鄭女屍體以塑膠袋包裹後,放進租的小客車,開到南投縣仁愛鄉台14甲線16公里處路旁棄屍。
檢方調查命案中又發現,陳生在就學期間,向熊姓、林姓兩友人,謊稱他月薪有90萬元,但老闆欠他錢,讓他需借錢度日,以此詐術借款達80萬元,法官認為陳生觸犯殺人、棄屍、竊盜及2次詐欺等罪,合併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