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欠繳竹苗區去年近7萬件 他欠最多…
行政執行署官員前往義務人住處執行催繳。(記者蔡彰盛翻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由於民眾滯欠汽車燃料費案件數量始終居高不下,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開始展開鐵腕措施,甚至扣押車輛,嚇得一名客運公司負責人趕緊先吐出一些,以免因小失大,眼睜睜看著生財工具的車子被拍賣。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上月擬定專案實施計畫,全國自3日起至16日止同步執行,全面就滯欠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義務人,密集進行各項執行手段。
由於102年7月1日起行照比照身分證採取「一照終身適用」制度,汽、機車汽燃費採每年7月徵收一年費用,若未繳交將分別處以罰緩,有些民眾誤認不用換照就可以免繳汽燃費,導致欠費及罰緩案件迅速倍增,實施迄今滯欠汽燃費案件數量始終居高不下。
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統計,單就去年新竹縣市與苗栗縣就有6萬9659件滯欠燃料使用費案件移送執行,共計8396萬餘元,每筆金額雖都不高,卻有同一義務人滯欠上百萬燃料使用費,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全國滯欠汽、機車燃料使用費金額前50名中,新竹分署轄區內有1名義務人,並已鎖定為重點強力執行對象,該義務人是某客運公司,經承辦書記官至現場執行,本欲扣押大客車,該公司負責人即表示先行繳納22萬6322元,並辦妥每月分期繳納10萬元,以避免扣押。
至於針對其他欠費義務人,經與轄區監理機關協調,新竹分署執行人員偕同該機關人員陸續於專案期間至義務人戶籍地、通訊地及工作地現場查封義務人車輛、動產等,並命義務人繳清欠繳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另就小額欠款義務人分別以公文扣押存款、薪資等。
經執行後,新竹分署總計扣押車輛4台,其中包含1台灑水車,期間徵起金額超過120萬元,扣押車輛等將於2月6日全國聯合拍賣日拍賣。
新竹分署行政執行官陳靜怡強調,在符合法定要件下,不排除採取限制出境及拘提管收等強力執行手段,俾達遏止怠繳燃料使用費惡習,並呼籲義務人能主動繳納,儘速與分署聯繫繳清,勿心存僥倖心態,以免不動產、動產被查封,存款、薪資被扣押而影響信譽,如經濟困難得聲請分期繳納,以免增加強制執行費用負擔。
官員查扣欠費公司的灑水車。(記者蔡彰盛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