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斃駕車竊賊獲判無罪 警員張景義:心中石頭總算放下
萬華警分局警備隊員警張景義過失致死案,台北地方法院今日宣判無罪,張景義到庭聆判後說:「心中的石頭總算放下了」。(記者叢昌瑾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萬華警分局警備隊員警張景義,5年前在西門町追捕駕車逃逸的黎姓竊嫌時,開槍擊中黎男致死,台北地檢署3度偵查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張景義,台北地院今天宣判張景義無罪,張景義到庭聆判後說:「心中的石頭總算放下了」。
張景義說,聽到審判長判決「無罪」這兩字那一刻,「心裡面的石頭總算輕輕地放下來了,滿高興的,因為整個案件中,我當時的職責是執法者,這個判決等於給我們執法者一個公義」,上訴是家屬的權益,若要繼續走法律途徑,「我也是要跟著走」。
張景義說,這件判決的意義在於,讓員警因為不敢使用警械,而臨場自己收槍,或者是導致危害擴大,此判決讓員警能判斷現場情況,該使用警械時就使用,被起訴時滿無奈的,但也只能尊重檢察官,很感謝司法做出的無罪判決。
張景義表示,在訴訟過程中,他已向家屬表示會盡自己的能力幫助3個小朋友,並不是要以這筆錢(80萬元)來做為和解條件,今天這無罪判決,心情總算可以放鬆一點,全案一路走來,他的心情只是4個字「無愧於心」。
張景義說,他沒有預料會判無罪還是有罪,要看審判長和法官的決定,「聽到無罪那一刻,真的是滿高興的」,感謝司法的判決;他說採訪結束後,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打電話給屏東老家的父母親報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