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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款車鑰匙竟能共通 男子騎錯4天車 無奈吃官司

兩台機車停在一起,顏色相同,車牌末三碼數字也相同,男子騎錯車。(記者黃文瑜翻攝)

兩台機車停在一起,顏色相同,車牌末三碼數字也相同,男子騎錯車。(記者黃文瑜翻攝)

2018/01/08 22:38

〔記者黃文瑜/台南報導〕一名60歲的男子,日前在新市火車站將公司的公用車騎回家,今日早上卻被警方逮補,表示他騎贓車,但男子卻一臉狐疑,後來才發現他在火車站騎錯車,因公用車與他騎走的那輛車,雖然品牌不同,但車牌末三碼數字及機車的顏色都相同,也同為125cc的重型機車,鑰匙插進去就能發動,因此不疑有他,一連騎錯車4天,最後車主報案,他才發現弄錯了,雖然騎錯機車惹上官司相當無奈,警方也對這種烏龍表示同情,但仍將他依竊盜罪移送法辦。

魏姓嫌犯沒有任何前科,目前擔任各醫院委外乳房攝影巡迴車駕駛,他向警方供稱,因外出搭火車回新市站,同事將公司的重機車停放於火車站旁停車場,並將鑰匙交給他,還告訴魏嫌,該車老舊是深藍色125cc重型機車,及車牌末三碼,未說明車子的廠牌,因未見過機車,4日到停車場時,看見許多機車,魏嫌依照同事說的「機車特徵」,找到一台光陽老機車,車牌數字、顏色和同事說得都相同,把鑰匙插了也能發動就直接騎走。

林姓被害人4日回到新市火車站要取車,竟找不到車子,焦急到新市分駐所報案請求警方協尋,警方連日調閱監視器定位,發現林男的車子一直在新市區各街道活動,絲毫沒有避諱或做任何變造,因此在執行巡邏勤務時也特別注意,今日上午發現魏嫌又把「贓車」騎上路,當場將他逮補。

「都騎4天了」,魏男一臉莫名其妙狀,到警局才想起自己到公司時,同事見他的車輛怪怪的,「公司車是山葉,不是光陽」,但當時沒放在心上,理直氣壯的覺得「不是這台鑰匙怎麼能用?」繼續把車子當做上下班的代步車,還載老婆一同上街,想不到竟然有這麼巧的事,機車鑰匙可互用,對此感到很懊惱也很無奈,最後被依竊盜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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