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加利木片太臭了 裝卸業者挨罰10萬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裝卸業者上訴。(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東海岸公司前年承攬裝卸4萬餘噸尤加利木片,木片散發酸臭味,被花蓮縣政府歸類為令人厭惡的氣味,開罰10萬元;東海岸公司不服,主張裝卸的木片品質高,用來製作精油,不知稽查員認定的「惡臭」標準在哪,且現場也有架設防塵網,希望法官撤銷罰單;法官指稽查員聞到「餿水」味,且現場無灑水裝置驅散味道,原處分沒問題,判東海岸敗訴。
花蓮縣環保局人員前年5月20日至花蓮港區稽查,發現東海岸公司承攬卸載巴拿馬籍貨輪「綠王輪」木料4萬998噸,自船上卸貨到裝載卡車作業,未做有效空氣污染防制措施,造成木片味道逸散,產生令人厭惡或其他不良情緒反應的氣味。
稽查員確認木片大量露天堆置,風吹日曬、雨淋、海風吹拂,散發出異味及發酵等,現場又沒有惡臭收集及處理設備,致臭味逸散空氣中,造成污染,100公尺遠就可聞到類似餿水味,遂依「空氣污染防制法」開罰。
東海岸公司不滿,指當日裝卸的是高品質澳洲尤加利木片,用來製作精油與紙漿,從卸貨、堆放、到裝載不到48小時,時間極短,絕對不可能有木片發酵或發臭的情形。
東海岸主張,作業已裝設防塵網、防塵布;至於「異味惡臭收集及處理設備」,應數場所管理人之義務,不應歸責於裝卸業者身上;而「惡臭」、「嚴重異味」等認定沒有客觀標準,人民無法依循,違反行政程序法的明確性原則。
一審花蓮地院指出,稽查員聞到酸臭刺鼻餿水味,基於經驗法則以嗅覺判定該氣味是「臭味」,應屬可信;而現場防塵網共5片,覆網不全,無灑水,空污防制措施確實不足,判開罰有理。
東海岸上訴二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卻未指出一審哪裡用法有問題,被認定上訴不合法,予以駁回,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