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外遇 妻怒離婚又反悔 稱不識證人獲法官認可 挽回婚姻
一對結婚多年的夫妻,妻子發現丈夫有外遇,氣得一時簽下離婚協議書,後來妻子又反悔。(示意圖)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一對結婚多年的夫妻,妻子婚後發現丈夫車上有摩鐵髮夾、盥洗用品,得知丈夫有外遇,妻子氣得一時簽下離婚協議書,後來妻子反悔離婚、指兩名證人不知她有離婚真意,訴請離婚無效。雖丈夫反駁妻子說法,但台南高分院法官認可妻子主張、判這樁婚姻仍然有效。
蔡姓妻子表示,她與丈夫阿原結婚後發現丈夫車上有摩鐵的用品,她質問丈夫,阿原與她爭吵約一週、還對她咆哮、辱罵三字經,並說要離婚。她對丈夫與外遇小三在外同居多年渾然不知情,一時氣的同意丈夫離婚要求,在已有兩位證人簽名的離婚協議書上,她也簽下姓名、同時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蔡女說,後來發現協議書上簽名的江姓、陳姓兩位證人,她並不認識,也未與兩位證人接觸,兩位證人應不知道她有離婚的真意,所以她與丈夫的協議離婚不符合法定要件、應屬無效,主張與丈夫的婚姻關係仍存在。
一審法官訊問陳姓證人時,陳姓證人說在協議書上簽名時沒問過蔡女是否要離婚?是聽阿原一方說要離婚。二審法官據此認定蔡女與阿原的協議離婚不符合法定要件,判決離婚無效。但阿原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