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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遭母親男友性侵 臉書自貶賤女人還稱吞安眠藥

9年前桃園市一名就讀國一的少女慘遭母親黃姓男友性侵,因在臉書自貶賤女人還自曝吞安眠藥,經友人通報爆發全案,桃園地檢署今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黃男起訴。(記者魏瑾筠攝)

9年前桃園市一名就讀國一的少女慘遭母親黃姓男友性侵,因在臉書自貶賤女人還自曝吞安眠藥,經友人通報爆發全案,桃園地檢署今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黃男起訴。(記者魏瑾筠攝)

2017/12/21 13:51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9年前就讀國一的13歲少女小花(化名),在桃園市桃園區某出租套房慘遭母親黃姓男友猥褻並性侵得逞,事後小花因深陷陰影罹患憂鬱症,今年在臉書張貼曾被黃男壓在身上摸光身體,還自貶「賤女人」,隨後發布已服用安眠藥等訊息,經友人通報家暴防治中心爆發全案。桃園地檢署今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黃男起訴。

檢警調查,現年37歲的黃男,涉嫌於9年前趁小花熟睡時,將手伸進小花衣內撫摸胸部及下體,小花遭突如起來舉動驚醒,但因過於驚嚇不敢反抗,遭黃男猥褻得逞,食髓知味的黃男,過沒幾天又趁小花母親外出上班後將小花強壓在床上,甚至大言不慚和小花說:「妳媽現在不在,再怎麼叫都不會有人理妳」等語,性侵得逞。

檢警偵訊,黃男辯稱,和小花母親是男友朋友關係,只會在租屋處過夜睡覺;小花則指證黃男所有犯罪事實,而小花母親也證稱,小花國中輔導老師曾問她,黃男是否猥褻小花一事。

訊後,檢方依黃男、小花、其母證詞及性侵害犯罪事件通報表,與小花因憂鬱症復發的就診紀錄,今桃園地檢署偵結,依乘機性交猥褻及強制罪嫌將黃男提起公訴,並依兒少法建請法官加重其刑至2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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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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