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詐騙案中國判2台嫌15年 法務部遺憾
中國北京法院對肯亞詐騙案宣判,2台籍主嫌判15年。(翻攝自北京法院官方微博)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44名台籍嫌犯涉及肯亞電信詐騙案遭中國押回審理後,中國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上午對其中13名台嫌宣判,主嫌張凱閔、林金德各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法務部對此表示遺憾,認為兩岸應該共同合作偵辦跨境犯罪,才能有效打擊跨境犯罪集團。
據指出,上午第一批被告共有33人,其中台嫌13人,被告聆聽判決後,無人當庭表示要上訴,張凱閔、林金德兩名台籍主嫌判15年最重,並被剝奪政治權利3年併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約台幣6.9萬元),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天會繼續審理第2批、第3批被告。
法務部認為,中國無視我方請求共同合作打擊詐騙犯罪,卻獨佔證據資料,逕自偵辦審理此等犯罪,以致我方無法徹底制裁兩岸詐騙集團,讓詐騙集團坐收免受追訴的漁利,讓人遺憾。
法務部指出,可以理解中國司法機關嚴厲制裁不法詐騙份子,但應遵守2016年4、5月間雙方在中國北京和珠海所達成共識,優先由兩岸合作偵辦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案件,但中國主管機關至今未回覆法務部多次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
法務部呼籲中國司法機關確保台嫌訴訟權利,並基於人道考量,讓家屬探視,並應儘速回覆我方請求提供的調查取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