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佔國有地要拆廟 太平玉旨奉天宮主委率信徒抗議
太平玉旨奉天宮主委陳東林率信徒抗議國有財產署未溝通拆廟,國有財產署則表示早已告知要返還土地,對方不還才訴訟並勝訴。(記者蘇金鳳攝)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中市太平玉旨奉天宮接獲台中法院通知,因廟方佔有國有地,今天要進行拆除,廟方率信徒抗議,並指國有財產署圖利財團;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表示,該地早在民國70年左右被規劃為自辦重劃,而且早已告知廟方要返還土地,才開始訴訟,104年勝訴,因此依向法院申請,要求廟方返還土地。
太平玉旨奉天宮今天在主委陳東林率領下,眾多信徒聚集在廟前,抗議國有財產署要拆廟,眾人舉白布條抗議,指國有財產署沒有給時間就要拆,而且今天應該測定相關界址範圍,又改為要拆,讓他們無法接受。
不過,由於法院已改在明年元月份再執行,因此今天並未有相關人員到場,但台電未接獲改期通知,前往現場,讓信徒以為台電要來斷電,將台電人員圍住質疑,台電人員表示,他們是到場才知道改期,並沒有要斷電,民眾才散去。
主委陳東林表示,玉旨奉天宮於民國94年以林錦堂名義合法租賃,依法繳納租賃金,並申請雜項建造所設立, 但國有財產署卻終止租約,並向台中法院提出民、刑事告訴,向廟方提出竊占、侵占及拆屋還地告訴,但均獲判無罪,顯見國有財產署是有缺失。
陳東林表示,法院執行處來函,內文寫明是要測定界址範圍,但卻通知要拆除,讓他們相當氣憤,而且說要拆就訴,完全不讓廟方有準備,沒有尊重民間信仰,他更表示,若要自辦重劃,廟方不會反對地方發展,但是廟方希望購買此塊地,但遭國有財產署拒絕,卻要財團辦自辦重劃,根本是圖利財團。
國有財產署副分署長陸衡寧表示,自辦重劃是早在民國70年左右就核定,只是在80年時案子暫停,國有財產署基於活化土地,才在94年跟廟方簽定短期的「檢式合營」,是可設隨時拆的物體,而不是永久建物。
陸衡寧表示,國有財產署與廟方在96年8月中止契約,100年開始訴訟,因為訴訟的對象錯誤,才一直敗訴,104年勝訴,便向法院申請排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