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傳訊慾旺男示愛竟控訴6度性侵 檢方不起訴
女子小玲控告男友性侵,檢方卻發現她在床戰後曾甜蜜傳訊給男友,偵結後不起訴處分。(情境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女子小玲(化名)不滿吳姓男友性慾旺盛,每週都要到摩鐵床戰,且控制欲強,要她照三餐回報行蹤,憤而控告性侵;新竹檢方發現,小玲在床戰後曾傳訊給吳男「請放心,我會陪您一輩子的」,認為這不可能是被性侵後的反應,偵結後不起訴處分。
小玲指控,吳男6度違反其意願,在汽車賓館強制對她性交得逞。
吳男坦承有發生性關係,但喊冤說雙方交往逾10年,都是合意性交,不知小玲為何翻臉告他。
檢方調查發現,小玲雖就6次遭性侵過程指訴歷歷,但每次事後仍繼續與吳男來往、主動聯絡並傳送訊息,字裡行間縱有爭吵,但之後卻仍一再出門與吳男見面、共赴汽車旅館床戰。
且檢方發現,小玲雖稱吳男脅迫每週要做愛,但她若執意拒絕,可避不見面或切斷聯繫,卻在指控遭性侵後,仍主動傳訊給吳男「親愛的老公,早安!」、「請放心,我會陪您一輩子的!」
小玲坦承會提告是受不了吳男要她照三餐回報行蹤,如果沒有回報就跟蹤。曾對他提出強制告訴,但他仍不怕,直到提出強制性交告訴,他才沒有繼續騷擾。
檢方最後認為罪嫌不足,全案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