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手好腳卻搶賣彩券殘疾婦 判刑8月
緬甸籍華僑鄧接僯好手好腳,卻專搶賣彩券的殘疾婦人,10月間搶奪黃婦2萬現金與價值4萬多元的彩券。基隆地院審結,依搶奪罪判他8月徒刑。(記者吳昇儒翻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緬甸籍華僑鄧接僯好手好腳,卻專搶賣彩券的殘疾婦人,10月間搶奪黃婦2萬現金與價值4萬多元的彩券。基隆地院審結,依搶奪罪判他8月徒刑。
42歲的鄧接僯缺錢花用,專搶奪賣彩券的殘疾婦人,犯有多項搶奪前科,犯案地點遍及北北基。
上月15日,鄧遠從新北市中和區北上基隆市,見在基隆廟口賣彩券的黃姓婦人坐著電動車,行動不便,跟監她一天後,趁深夜近12時,黃婦去仁愛市場公廁如廁時,將黃婦推倒後,搶奪黃婦背在身上的環保袋。
黃婦袋內有2萬元現金與價值4萬4200元的彩券,全遭鄧搶走。
警方循線在台北市萬華區飯店內逮到他,在他身上扣得1萬元贓款。
檢警調查時,鄧坦承犯行,供稱因為缺錢花用才行搶,檢方遂依搶奪罪嫌起訴他。
法院痛批鄧好手好腳,不思努力工作賺錢,竟專挑殘疾卻自力更生賣彩券的婦人行搶,一再犯案,依搶奪罪判他8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