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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會車險相撞 惡男蛇行還急煞

李男左側的休旅車從右側切入(記者曾健銘翻攝)

李男左側的休旅車從右側切入(記者曾健銘翻攝)

2017/11/02 14:12

〔記者曾健銘、吳昇儒/新北報導〕29歲李姓男子今年9月駕車從台北往基隆方向行駛,行經國道1號北向14公里處時接近汐五高架匯流處時,1輛深色休旅車突然往內側切出,差點撞上李男的轎車。休旅車駕駛疑心生不滿,在李男車前蛇行、急煞,並刻意放慢速度逼車。李男透過國道公路警察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提出檢舉,逼車駕駛將被罰6千至2萬4千元罰鍰。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檢視整個過程,認定逼車的休旅車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3款,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可開罰6000元至24000元罰鍰;此外,依該條例第43條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國道公路警察局指出,有鑑於惡意逼車往往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極大危險,今年截至目前已取締超過200件惡意逼車行為;呼籲民眾若是遇到惡意逼車,車主不要直接與對方起衝突,可於事後以提供行車紀錄影像方式,上傳到國道公路警察局的檢舉專區,由警方製單開罰。

國道公路警察局將增派偵防車,不定時巡邏以行車影像蒐證,以遏止惡意逼車違規不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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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左側的休旅車從右側切入,兩車差點發生碰撞(記者曾健銘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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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旅車在李男的車前急煞(記者曾健銘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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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旅車在李男的車前蛇行(記者曾健銘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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