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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統一超違反公平法 法官將單獨訊問秘密證人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將傳秘密證人,由法官單獨訊問。(記者吳政峰攝)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將傳秘密證人,由法官單獨訊問。(記者吳政峰攝)

    2017/10/26 09:47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統一超商未揭露加盟訊息,違反公平交易法,裁罰500萬元。統一超提告抗罰,要求傳喚公平會當時秘密訪查的4名加盟主作證。承審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畢乃俊同意,但為避免兩造在庭影響證詞,決定單獨訊問證人。畢乃俊直言,這種狀況在台灣法庭非常罕見。

    畢乃俊指出,法官單獨訊問證人的情形在美國較多,多為國防機密案件;一名司法官也說,聲請傳喚證人就是有待證事實要釐清,兩造都會出庭詰問證人,尋求對自己有利的證詞,本案原、被告均無法出庭,相當少見。

    公平會年初接到檢舉信函,指統一超與加盟主簽約前,未以書面告知加盟期間須配合指示訂購商品、最低建議訂貨數量等限制事項。公平會調查後認定統一超違反公平法25條,裁罰500萬元,並限2個月內改善。

    統一超委任律師辯稱,旗下區經理會分析加盟店的營業環境與其他條件,建議加盟主應訂多少貨,這是溝通,而非限制,無拘束力,目的是增加加盟主的獲利。

    統一超前傳兩位加盟主出庭,兩人都向法官表示訂多少貨的決定權在自己手中,並未感到被區經理要求強迫訂貨;不過公平會主張兩人屬經營績效優異的模範生,證詞偏向統一超,希望法官採認可信度時應納入考量。

    公平會表示,接獲檢舉隨即請統一超提供加盟店名單,再從中隨機發出220份問卷,回收34份,為求慎重,公平會還密訪其中4名加盟主,得到結論為:加盟主訂貨時非出於自由意志,而是受到統一超壓力限制。

    統一超律師希望法官傳公平會訪談的4名祕密證人作證;公平會則以當時的訪談已告知加盟主會保密,有義務要保護他們為由拒絕。

    公平會指出,訪談的程序均完備,沒有傳4人出庭的必要,且若此例一開,日後將可能造成公平會調查的障礙。

    法官畢乃俊認為,統一超自備的證人不利於公平會裁罰,為求慎重,有必要傳喚公平會的證人作證,但不拘那4人,只要從有填答問卷的34名加盟主中挑選即可。

    畢乃俊為了保護秘密證人,也避免原、被告在庭會影響證人真實性,諭令雙方把要問的問題寫成書狀,再交由他單獨訊問,開庭時間將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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