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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被利誘當車手 成詐騙集團「替死鬼」

落網的陳姓車手,仍一臉稚氣。(記者蔡清華翻攝)

落網的陳姓車手,仍一臉稚氣。(記者蔡清華翻攝)

2017/09/09 14:38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18歲陳姓青年初入社會,遭詐騙集團利誘擔任提款車手,完成一次提領任務就可輕鬆拿3000元報酬,遭警方鎖定身分,拘提到案,列詐騙集團共犯昨天被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楠梓警分局表示,詐騙集團常以各式求職廣告包裝,吸收涉世未深之青少年及職場新鮮人,擔任車手或收購、騙取帳戶作為詐騙之人頭帳戶,真正獲利的詐騙集團成員多躲在幕後,要拋頭露面的提款車手、或人頭帳戶,都成了集團「替死鬼」,呼籲切勿因高薪引誘而成為詐騙集團之幫手。

警方表示,8月22日23時許,楠梓一處超商提款機有車手持人頭帳戶之提款卡,提領詐騙所得之贓款,經比對車手相關特徵並調閱監視器,鎖定特定對象後,聲請拘票拘提陳嫌。

陳嫌供稱,8月9日加入集團,其工作只是持提款卡至各處提款機領錢,一次提領被害人所匯款之30000元贓款,交付詐騙集團其他成員,得手3000元報酬。

警方追查後發現陳嫌於8月份有提領多筆贓款紀錄,且有供述不實之嫌,全案訊後依詐欺罪嫌移送橋頭地檢複訊偵辦,遭法院裁定限制住居處分。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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