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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經營代購吸金逾3億 精品店老闆違反銀行法被訴

葉女向友人集資經營代購,卻約定給付不合理的利息,被士林地檢署認定為吸金行為。(記者黃捷攝)

葉女向友人集資經營代購,卻約定給付不合理的利息,被士林地檢署認定為吸金行為。(記者黃捷攝)

2017/09/07 13:45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40歲葉姓女子以集資代購為由,並宣稱穩賺不賠,每月可分紅3%至7%不等,總共向12名友人吸金超過3億元;士林地檢署追查發現,葉女僅將部分投資款用於代購,其餘竟拿去還債或家用,遂依違反銀行法、詐欺罪將她起訴。

起訴指出,葉女在台北士林經營精品店,因背負鉅額債務,被高額利息壓的喘不過氣,遂自2013年6月起對外宣稱「經營代購事業有成,經濟狀況優渥」,表示受人委託經營日本精品包代購事業,除可賺取退稅6%,返台再高價售出,穩賺不賠,以此話術遊說友人投資。

葉女舌燦蓮花說動12名友人,2年多時間陸續收到投資款共3億4033萬1520元,但她只將部分錢用在代購事業,其餘則用來還債或支付家用,直到2015年7月再也付不出利息,連本金都還不出來,友人才發覺受騙,報警提告。

因有多名被害人報案,且每人損失金額動輒百萬,檢方起初懷疑幕後有吸金集團主使,不敢大意,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加入偵辦,但最後確認全是葉女獨自一人犯案。

檢方指出,葉女辯稱向友人集資,卻約定給付不合理的利息,讓投資人免擔盈虧風險,性質較像「存款」業務,但她不是銀行業者,違反銀行法;葉女另隱瞞負債事實,以話術迷惑友人投資,投資款又未完全用於代購,另涉詐欺。

律師張紹斌表示,葉女行為確實有疑慮,但因12名被害友人未再拉下線,做法與吸金集團有別,是否違反銀行法,關鍵在於法官認定12人是否為多數或不特定人,以及利息是否高到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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