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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大運「煙霧罐男」陳進添交保 北檢抗告:有再犯之虞

    北檢發言人張介欽,反年改團體滋擾案仍有其他共犯未到案,且涉嫌丟擲煙霧罐的陳進添確實仍有反覆實施之虞,實有羈押必要。(資料照,記者謝君臨攝)

    北檢發言人張介欽,反年改團體滋擾案仍有其他共犯未到案,且涉嫌丟擲煙霧罐的陳進添確實仍有反覆實施之虞,實有羈押必要。(資料照,記者謝君臨攝)

    2017/08/29 22:22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世大運遭反年改團體滋擾案,上週依涉犯妨害公務罪且有勾串共犯、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涉嫌丟擲煙霧罐的「南台灣抗暴聯盟」成員陳進添,但法官開庭審理後認定無羈押必要,裁定陳3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每日至派出所報告;對此,北檢今天趕在5日期限的最後一天,提起抗告。

    北檢發言人張介欽表示,本案仍有其他共犯未到案,且嫌犯陳進添確實仍有反覆實施之虞,實有羈押必要。

    張介欽說,相關證據顯示,陳嫌在參加陳抗活動前,已有接受任務編組(擔任護衛隊),並自黑衣人手上取得煙霧罐,足見本案確實存在其他共犯,但陳嫌自始至終均未交代其他共犯身分,也有將LINE群組立即刪除等情況,在避免陳嫌串共而影響犯罪追訴考量下,法院僅有具保、限制住居及至警局報到,尚不足確保本件犯罪之追訴。

    此外,張介欽說,陳嫌在丟擲第一個煙霧罐後認為效果未彰,接著丟擲第二個煙霧罐,藉此激進方式引發現場人群高度恐慌,導致參加世大運開幕式的外籍選手不敢入場,妨害現場民眾、選手參與活動權利,顯見陳嫌僅為表達一己訴求,不惜以激進觸法之方式造成社會混亂,足見仍有反覆實施的高度危險性,在預防性羈押的社會防衛目的考量下,陳嫌實有羈押之必要性。

     世大運開幕式鬧場的「煙霧彈男」陳進添獲交保後,遮臉快步離開法院。(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世大運開幕式鬧場的「煙霧彈男」陳進添獲交保後,遮臉快步離開法院。(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陳進添世大運開幕當天戴著同一條頭巾,成為被認出涉嫌丟擲煙霧罐的關鍵。(資料照,記者王冠仁翻攝)

    陳進添世大運開幕當天戴著同一條頭巾,成為被認出涉嫌丟擲煙霧罐的關鍵。(資料照,記者王冠仁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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