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役男讓小6女懷孕 媽幫出庭當「輔佐人」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25歲的陳姓男子與12歲的小優(化名)交往,最後與陳男上床還墮胎,小優家人對陳提告妨害性自主,陳卻辯稱不知小優才國小,家人作證時說,陳男自我介紹時曾說剛退伍,當時就告誡過陳,小優才國小不可亂來,豈料陳男拿出免役證明,指稱小優家人證詞有出入,陳男母親還為此出庭當「輔佐人」,但法官不採信陳男說法,二審駁回陳的上訴,維持原判4年徒刑。
2年前陳男與讀國小的小優透過網路認識,甚至還到小優的學校載送小優放學,兩人交往甚密,曾坐在大樹下聊天,被小優的家人發現,當時家人曾問陳男的家世背景,陳男疑似說了剛剛當兵回來,家人得知陳男與小優年紀差很多,還告誡小優才國小,要陳男好好工作,兩人可以當朋友但是不能亂來。
不料,陳男趁著去小優家時,3次與小優發生性關係,都經過小優同意,但在102年5月間小優發現懷孕,家人帶著才小學的小優去墮胎,事後小優的父親向警方報案。
但是陳男開庭時辯稱,他不曉得小優未滿18歲,指出小優臉書的生日已經成年,且小優看起來很成熟,不像是國小學生等證據,另外他曾多次向小優要身分證來看,但小優都不給他看。
陳男母親出庭當輔佐人兼證人時也說,她第一次見到小優時,曾經問小優是否滿18歲了?當時小優回答滿了,小優很成熟也很乖,被她的外表矇騙了。
但是小優的祖母則說,她第一次見到陳男時,曾請陳自我介紹,當時疑似有說到陳當完兵了,她覺得陳男年紀跟小優差很多,就有告誡過小優還是國小生,且家人也作證,陳男曾經到國小載小優下課。
不過陳男又拿出免役證明主張小優祖母的證詞不可採,但法官拿出小優的國小畢業紀念冊中的合照,指稱小優與其他少女打扮、造型差距不大,且面對交往對象長輩詢問,也有可能為避免解釋而謊稱年齡,且陳男曾經到國小載小優放學,從證據看來,認定陳男為卸責之詞,維持一審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