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修繕修到床上 屋主變小三要賠30萬
42歲呂姓女子因購屋修繕事宜,結識已婚的詹姓修繕工程師,兩人暗中偷情,新北地院判呂女賠償詹妻30萬元。(資料照,記者王定傳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喪夫的42歲呂姓女子因購屋修繕事宜,結識已婚的詹姓修繕工程師,兩人暗中偷情,事後詹男想結束關係向元配坦白。呂女辯稱上摩鐵只是唱歌,刑事法官不採信,判她10月徒刑,詹妻再提求償,新北地院判呂女賠償30萬元,可上訴。
103年間,呂女與詹男因購屋結識後暗自偷情,多次前往摩鐵嘿咻,呂女因此懷孕,以此逼詹男離職,甚至鬧到詹男公司,詹因想結束兩人關係而向元配坦白,把兩人的對話記錄都交出,結果兩人都挨告,詹妻事後對丈夫撤告。
呂女辯稱,只是把詹男當好友,才邀他到摩鐵唱歌,沒有嘿咻也沒有懷孕,且因詹男平時講話很鹹濕,才會回說「做愛」、「比較喜歡你插進去」等字眼,至於「關於肚子裡的孩子」等語及傳自己女兒的超音波照片、孕婦手冊照片,只是希望詹男關心她。
兩人的對話記錄中,呂女不斷求愛「前戲不要太長啦、我比較喜歡你進去,插、2/5我們做愛!精蟲別少,別排其他事情,請您排除萬難,2/5日週五晚上等你、愛你喲…老公」等語。
不僅如此,呂女還說:「交屋交到床上去了、我是來買春的呀,我是來嫖男」,若詹男拒絕嘿咻邀約,呂女就會質疑對方嫌棄她肚子大,詹曾明確回說「我不想」,呂女還是不斷盧說「可是我想、你又不是不舉了。」法官因此判刑10月。
詹的前妻提出300萬求償,指自己原本懷孕,身心俱疲,對婚姻迷茫,因此選擇流產;呂女則主張刑事部分仍在高院審理中,她否認偷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