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代表選理事長 行賄2萬遭判罰9萬
高姓農會代表花2萬元行賄會員,遭法院判罰9萬。(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農會第18屆高姓代表,被控為了選上理事長,找來胞弟向廖姓代表行賄2萬元。基隆地院日前偵結,依違反農會法交付財物罪判3月徒刑,得易科9萬罰金。
判決指出,基隆市農會第18屆高姓會員代表,被控為了選上理事長,透過胞弟向廖姓代表行賄2萬元。
高喊冤指出,他有叫我弟弟拿2萬元給廖,因為廖本來就是他的支持者,給他2萬元是麻煩廖請他的支持者吃飯,沒有行賄廖支持他當理事長。
由於廖出庭證稱,高的弟弟拿2萬元給他,是要他支持高選上理事後,再選理事長。
法院因此認為高行賄廖,依違反農會法交付財物罪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9萬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