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車擋門口刮車子 屋主毀損罪遭訴
2017/07/05 11:02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梁姓男子在西區五權西五街興建房屋,但常有白目的小客車駕駛將車停在工地前,影響出入,105年11月12日下午6時許,有2部自小客車停在工地大門一左一右,他報警處理,因無登記所有人電話而未果,梁某竟拿起金屬製鑰匙,各劃了2車4至6道刮痕,梁某雖否認犯行,檢察官認為罪證明確依毀損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梁某(62歲)去年11月間在西區五權西五街興建房屋,但經常有駕駛把車停工地門口而影響其出入,同年月12日晚上有2部自小客就停在工地大門左右兩側,他報警後因沒有車主電話,無法通知移車,梁某竟走進工地大門與自小客車之間縫隙數次,劃了這2部車4道至6道刮痕。
此案只有對面大樓監視器,確實拍到梁某在當晚7至8時間,3度走進該縫隙、蹲下來,但沒拍到蹲下來做什麼。可是當晚9時一個車主來報案被毀損,警方正在調查,另一名車主也過來報案,竟是同時間、同地點遭損毀。
檢方認為被告自承在上述時間有進入該縫隙,但他是要進入工地看看有無被丟垃圾,但車主的車子太靠近大門,他進不去,第2次還是打不開大門,他蹲下來是為了看車主有無留電話。
檢察官從對面大樓監視器發現,2被害人的車子停在該處,至發現毀損報案,僅有被告一人有靠近及接近車子周圍,加上對面大樓工地管理員證稱,梁某確實很在意人家把車子擋在他的工地門口,每次都會通知警察處理,梁某確有犯案動機,依毀損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