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子的話能信嗎? 傻農夫領395萬元淪詐欺共犯
李男誤信騙徒的話而淪為詐欺共犯,圖為車手提款情景,與本案無關。(記者張瑞楨翻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騙子的話能信嗎?在台中市新社區種水果的李姓農民,2015年欠綽號阿力的男子1萬元,阿力向他商借帳戶,並請他代為領款,李男雖感覺怪異,阿力卻保證「全部合法」,李男幫他領出395萬元,卻沒想到這筆錢是詐欺款項,檢察官求處4年重刑,不過,台中高分院認為李男雖是共犯,但不是主謀,判處1年徒刑,不法所得1萬元沒收。
判決書指出,綽號「阿力」的男子與李男是泛泛之交,李男雖向阿力借1萬元,但不知道阿力的真實姓名,2015年5月27日,阿力找李男要債時說,他想要買房子,但是帳戶被凍結,希望李男的帳戶先借給他接收朋友的轉帳匯款,再請李男幫他領出錢,事成後1萬元債務免還。
李男說,他感覺有點奇怪,阿力拍胸脯保證「全部合法」,他把帳戶告知阿力後,由阿力開車載他到銀行領款,阿力在銀行外車內等候,他陸續領出395萬元交給阿力,卻沒想到這筆錢是蕭姓婦人受騙的匯款,蕭婦在同一天的上午接獲詐欺電話,指她涉入擄人勒索案,她嚇得把積蓄匯到指定帳戶(李男的帳戶)「監管」,錢立即被李男領出並交給阿力。
台中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並認為李男不願供出阿力真實身分,犯後態度欠佳而求刑4年,但台中地院判處1年徒刑,檢方不服判決上訴二審,李男仍喊冤說,他真的不知是騙局,更不知領的錢來自蕭婦。
台中高分院認為,李男所為已屬於詐欺集團「取款車手」工作,雖未參與詐騙蕭婦的全部犯行,卻是與詐欺集團互相利用,是詐欺的共犯,不過,主謀是阿力,李男僅居次要的分工角色,另外,李男也曾拿出20萬元,想賠償蕭婦的部分損失,檢方求處的4年徒刑太重,據此判處1年徒刑,1萬元犯罪所得沒收,全案判決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