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聯卡詐團詐欺、洗錢高達2億元 新北檢4波行動押5人
男子李俊安夥同員工黃國榮涉與詐團合作,由詐團假冒中國公安、檢察官誘騙被害者將款項匯入詐團掌控的銀行帳戶,李男等人則立刻派「刷手」在台灣持銀聯卡刷卡買黃金、手機等產品後變現,初估被害人達70餘人,詐騙、洗錢金額達2億餘元,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曾涉黃金洗錢而被台北地檢署起訴、綽號「阿Ben」的男子李俊安夥同員工黃國榮,涉與詐團合作,由詐團假冒中國公安、檢察官誘騙被害者將款項匯入詐團掌控的銀行帳戶,李男等人則立刻派「刷手」在台灣持銀聯卡刷卡買黃金、手機等產品後變現,初估被害人達70餘人,詐騙、洗錢金額達2億餘元,新北地檢署今年發動4波行動,陸續將李男等人聲押禁見獲准。
本案是由打擊民生犯罪專組主任檢察官劉文瀚主辦,他在今年7月、8月及9月,先後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刑事局、三重警分局執行3波搜索行動,將黃男等4人依加重詐欺等罪,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經深入追查,檢調警昨再於前天再前往新北市林口區、台北市內湖區等4處執行搜索,查扣手機、帳記資料等物,並帶回被告李男等3人。
檢調警調查,李、黃等人自去年起涉與詐團合作,由詐團假冒中國公安、檢察官,聯繫中國被害者佯稱其等涉及詐欺、洗錢犯罪,須依指示配合辦案,誘騙被害者將款項匯入他們掌控的中國銀行帳戶;李男則立刻派出「刷手」在台灣刷卡買黃金、手機及3C等產品,再將商品變現洗錢,初估被害人人數達70餘人,詐騙、洗錢金額達2億餘元。
檢方昨訊後以李男涉3人以上共犯詐欺取財、洗錢防制法、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嫌重大,有串、滅證及反覆實施詐欺犯罪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總計4波搜索聲押禁見5人均獲准。
新北檢表示,銀聯卡近年來已然成為兩岸人民普遍使用的支付工具,其可跨境提款或刷卡消費的特性,淪為不法集團洗錢工具,將犯罪所得洗回台灣,相關機關應予重視並精進管理銀聯卡,以減少利用銀聯卡犯罪發生,檢方亦會從速從嚴偵辦這類案件,共同維護金融秩序與社會安定。(15:22更新)
新北地檢署。(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