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將衝突案7/27判決 李妍憬委屈爆哭跑出法庭
藝人李妍憬與計程車司機互毆案今天開庭,李因犯後態度佳,被檢方請求從輕量刑。(記者溫于德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31歲藝人李妍憬(本名李妍瑾)與劉姓女友人去年10月凌晨搭乘計程車返家,與司機賀業輝嗆聲後互毆,均遭起訴。全案今天下午再開時,雙方依舊無法和解,李甚至開庭期間因賀的證詞,備感委屈爆哭跑出法庭,待情緒平復才回席。檢察官最後認定賀從未認錯,請求法官從重量刑、對李則因犯後態度佳請求從輕。全案定下月27日下午宣判。
李妍憬下午庭訊時依舊承認所有犯行,但維持上月開庭決定,不再與賀業輝和解。今也出庭的賀則自認沒錯,對於所有行車紀錄器、路人手機或銀行監視器等錄下的出手畫面,均是出於自衛,並未想過對李出手;另,他雖承認有出口「操你媽」、「幹你娘」等穢語,但為自言自語,否認朝李而罵。
李聽聞賀說詞,瞬間備感委屈頻頻拭淚,最後跑出庭外撫平情緒後才返回庭內,繼續開庭;她庭末再度認錯,律師則說,李雖是藝人,但不代表就應被無限上限上綱、需索無度的索賠,也盼法官在審酌當事人的犯後態度後,能予以緩刑宣告。
檢察官最後論告時指出,李歷次出庭均承認犯罪已有悔悟,請求從輕量刑;反之,賀在勘驗畫面顯示有公然侮辱與傷害犯行情形下,仍一再否認犯行,顯然犯後態度不佳,請求從重量刑。法官最後定下月27日下午2時30分宣判。
率先出庭的賀面對媒體仍強調,全案是因李先攻擊而起,自己並未主動出擊,不解為何8個月以後,她仍是滿口謊言。稍後出庭的李則說,開庭至今總算放下一顆大石頭,之後雖會在娛樂業繼續發展,但可能轉往幕後,並作省思。
藝人李妍憬與計程車司機賀業輝互毆案今天開庭,檢察官認定賀從未認錯,請求法官從重量刑。(記者溫于德攝)